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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的部署和要求,自2006年12月至2008年初,监察部会同国务院纠风办、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国资委、法制办组成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简称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预期目标。全国行政等系统撤销项目70461个,保留项目2356个,其中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保留项目377个,总撤销率为97.76%。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予以公布;省一级的保留项目经联席会议批复后,由各省(区、市)自行公布。请各有关单位遵照公布的项目名称和周期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告。


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目录(37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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