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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行业信用评价证书、铭牌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10号)

各有关商会、协会:
按照《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要求,行业信用评价证书和标牌要使用统一的样式和编号方法。现将信用评价的证书、标牌式样予以公布(见附件1、2、3,电子版请在全国整规办网站信用体系建设栏目和中国反商业欺诈网行业信用评价专题栏目中下载)。请各商会、协会按照规定的内容、格式、尺寸、材质自行制作。信用评价证书、标牌实行统一编号(见附件4),请各商会、协会按照编号方法自行编制。各商会、协会评价结果的有关信息要在各自网站公布,并将评价结果及时传送至中国反商业欺诈网。(www.antifraud.gov.cn, association@antifraud.gov.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 洁 宋光兰
联系电话:010-85226840 010-63192640
传真:010-85226836 010-63192649
E-mail: zhangjie_zg@mofcom.gov.cn

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
2007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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